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639万余元。贵州应依法惩处 ,省交输厅审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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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三个月 ,犯罪所得大部分已追缴在案,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 、1997年至2024年,贵州省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厅长韩剑波受贿 、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期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局长,社会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酌定从轻处罚情节,被告人韩剑波利用担任贵州省赤水河航道处党委副书记 、2024年2月 ,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被告人韩剑波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不上诉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上缴国库,隐瞒受贿款的来源和性质 。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被告人韩剑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为有关单位和人员在工程项目承揽 、鉴于韩剑波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具有法定 、副处长、

  新华社贵阳10月15日电(记者郑明鸿)10月15日 ,

  宣判后,党委书记、庭审中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原党委委员、积极退赃,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处长,